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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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,及时总结校级科研项目的开展情况,提高项目结题率,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结题范围:
2020年度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。
二、有关事项:
1.今后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结题,具体时间会下发通知,平时将不再接收结题材料;
2.项目结题材料按照要求填写《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》、《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》等(详见科技处网站“下载中心”),发表文章、专利及阶段性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律统一装订在结题材料内。结题材料一式2份,A4纸双面打印,并装订成册,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审核,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与结题材料电子版一并交至科技处;
3.接收结题材料截止日期:12月1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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